2026年上半年國內整車制造環節平均利潤率跌至1.5%,賣一輛十萬的新車僅賺1500元。當行業被價格戰拖入“利潤寒冬”之際,一項新的成本壓力接踵而至。
自9月1日起,實施了11年的鋰電池消費稅免稅政策正式終結,鋰離子
蓄電池率先按2%開征,一年后將翻倍至4%。
對于凈利率僅3%的電池企業和利潤率僅1.5%的整車廠而言,這筆新增稅費足以讓本已處于盈虧邊緣的企業雪上加霜,利潤空間被進一步削薄。
當“價格戰”疊加“消費稅”,新能源產業的淘汰賽,才剛剛開始。
誰在承壓,誰在受益?
據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統計,今年上半年我國動力和儲能電池產量達1068.9GWh,同比增長53.3%;銷量979.4GWh,同比增長48.6%;出口181.3GWh,同比增長42.5%。產量、銷量、出口三線齊增,行業仍在快車道上疾馳。
但稅費的到來,正在悄然改寫利潤分配的邏輯。
東吳證券研報指出,消費稅此前已在市場預期之內,5月產業鏈已有反饋,本次落地符合預期,整體影響可控。
具體來看,按2%和4%的稅率測算,儲能電池當前單價約0.36元/Wh,對應成本分別提升0.007元/Wh和0.014元/Wh——大致相當于碳酸鋰價格上漲1.2萬至2.4萬元/噸。當前碳酸鋰價格已從高點大幅回落,為成本消化留出了緩沖空間。
加之當前下游需求旺盛,頭部企業滿產滿銷,上述研報判斷消費稅可順利向下游傳導,電池廠單位凈利不受影響。而議價能力薄弱的二三線電池廠,則預計在成本擠壓中逐步出清,頭部企業將充分受益。
這場稅負再分配,注定不會“雨露均沾”。
贏家之一是頭部電池企業。 龍頭企業憑借規模效應、技術壁壘和強勢議價能力,能夠將成本壓力順暢傳導至下游。高盛將寧德時代列為最具韌性標的,即便在50%稅項轉嫁情境下,其盈利下行幅度也僅為1%至6%。
贏家之二則是自造電池的車企。 政策設計了一項關鍵抵扣機制——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電池產品,用于連續生產應稅電池產品的,不繳納消費稅。中國汽車流通協會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分會秘書長崔東樹認為,這相當于給“自產自用”的車企提供了制度性激勵。車企自產電池并直接裝車,可有效規避外部采購環節產生的消費稅負擔。
在贏家之外,最受外界關注的則是二三線電池廠商。這類企業本身利潤空間有限,規模效應不足,稅費成本增加將直接擠壓本已微薄的盈利空間。部分技術路線落后、成本控制能力薄弱的中小品牌,面臨更大的經營壓力。有行業人士表示,本次政策調整將直接推動行業新一輪洗牌,缺乏核心技術與成本優勢的尾部企業將加速出局。
車夫咨詢合伙人曹廣平在接受蓋世汽車采訪時則指出:“電池消費稅出臺,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電池行業的競爭格局,但最根本的仍然是技術、質量與成本的比拼。寧德時代等龍頭企業的成本必然上升,其他純電池生產企業同樣承壓;而比亞迪并非不交稅,而是通過內部不同企業之間的產品計價方式實現稅負優化,實質上達到了避稅或減稅的效果。”
免稅十一年,為何偏偏是現在?
財政部、海關總署、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《關于調整部分電池消費稅政策的公告》,結束了自2015年2月以來延續長達11年的鋰電池消費稅免稅時代,也標志著中國新能源產業正式從“政策扶持期”邁入“市場化競爭期”。
回溯至2015年,我國首次將電池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,基準稅率為4%。彼時,中國鋰電池產業尚處發展初期,全球市場份額不足30%,關鍵技術依賴進口,產業鏈遠未成熟。為培育新能源產業,政策對無汞原電池、鋰離子蓄電池、太陽能電池、燃料電池等七類電池產品設置了免征消費稅的優惠。
當時,幾乎沒有人能預見,這個決定將在日后催生一個全球領先的戰略性產業。十一年的稅收讓渡,換來的是一張足以載入中國工業史的成績單。
如今,中國鋰電池產業完成了從"跟跑"到"領跑"的跨越,成為全球最大的鋰電池生產和出口國,全球出貨占比超過八成,建成自主可控的全產業鏈體系。
2025年,中國動力及儲能電池總產量和銷量分別達到1755.6GWh和1700.5GWh,行業營收規模接近1萬億元。
政策選擇在這個時間窗口恢復征稅,并非偶然。這背后有三股力量。
第一,產業成熟度已到拐點。 2015年免稅時,產業尚在起步階段,如今中國光伏、鋰電產業鏈在全球占據主導地位,普惠式免稅已完成"扶上馬"的歷史使命,繼續維持大規模免稅的必要性顯著下降。行業人士指出,對成熟電池品類恢復征稅,有利于更好發揮消費稅的調節功能。
第二,"內卷式"競爭倒逼政策轉向。 過去幾年,電池行業擴產速度長期快于有效需求,部分中小企業產能利用率不足30%,低價無序競爭愈演愈烈。原有的普惠式免稅政策覆蓋范圍過廣,客觀上未能有效區分"優等生"與"差等生"。恢復征稅,實質上是將行業從"政策紅利驅動"拉回"市場化競爭"的軌道,引導競爭從價格戰轉向技術迭代與品質提升。
第三,財政收支壓力下的現實考量。 據興業證券以2023年數據為基準測算,鋰離子電池制造、光伏設備及元器件制造等行業全面恢復4%消費稅后,年化增量可達千億級別。對于近年來地方財政收支矛盾加大的各級政府而言,這筆增量收入具有現實的吸引力。
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政策調整的核心內容是“分步征收、精準豁免”:鋰離子蓄電池等成熟電池,2026年9月1日起按2%稅率征收,2027年9月1日起升至4%。光伏電池于2027年4月1日起按2%征收;2028年4月1日起升至4%。鈉離子電池、固態電池、燃料電池及鈣鈦礦電池等: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免征消費稅。
這一設計被業界稱為“精準滴灌”——對成熟技術逐步恢復征稅,對新興技術繼續給予政策扶持,體現的是“扶優汰劣、創新導向”的精細化稅收調節邏輯。一年的緩沖期、2%的“減半”起步,也為產業鏈預留了適應與博弈的時間。
一場從“政策驅動”到“市場驅動”的深刻轉型,就此拉開序幕。
“油電同權”,不再是口號
電池消費稅的恢復征收,標志著新能源汽車稅收優惠“保護期”正步入分階段退出的關鍵節點。
這一政策并非孤立,而是新能源全鏈條稅收優惠有序退出的一部分。
2026年1月起,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已由全額免征轉為減半征收。2027年1月1日起,將取消對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政策,取消對純電動商用車、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、燃料電池商用車免征車船稅政策。
從購置稅減半、車船稅免征取消,到此次電池消費稅恢復征收,新能源汽車領域的稅收優惠政策正呈現分階段、有節奏退出的態勢。逐步恢復對電池征收消費稅,也在一定程度上縮小燃油車和電動車的稅收負擔差距。
毫無疑問,“油電同權”的大幕,正在徐徐拉開。
對于車企來說,成本壓力不容小覷。以主流純電車型搭載70kWh電池包為例:2%稅率下,單車成本增加約490至840元;到2027年9月稅率升至4%后,成本增幅將達980至1680元。若按150kWh電池包測算,4%稅率下的成本增加可達2100至3600元。對于年產百萬輛規模的車企而言,這意味著每年數億元的額外支出。
更嚴峻的,是行業本就岌岌可危的利潤底色。2026年1至5月,汽車行業銷售利潤率僅為3.4%,處于歷史低位。“電池企業吃肉、整車企業喝湯”的利潤分配格局,在消費稅新政的催化下,矛盾將進一步激化。
值得注意的是,政策中最具深意的設計,藏在細則的字里行間。公告第五條和第六條規定:納稅人從生產企業購進已繳納消費稅的電池產品,用于連續生產應稅電池產品的,準予扣除已繳稅款;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電池產品,用于連續生產應稅電池產品的,不繳納消費稅。
這一規則的含義十分明確:自造電池的車企可以合法規避或抵扣消費稅,而依賴外部采購的車企,則只能被動承接電池企業轉嫁而來的稅負成本。
乘聯會秘書長崔東樹對此直言:“車企一定要造電池,否則不可能成為世界級的整車企業。”他指出,此次電池消費稅調整,實際上為整車企業自建電池產能提供了制度性激勵。
事實上,頭部車企的布局早已先行:比亞迪已是磷酸鐵鋰電池領域的強者,長城汽車旗下蜂巢能源在三元電池裝車量上排名第二,廣汽集團自主研發的彈匣電池累計裝車已達150萬輛。
可以預見,自產電池正從“競爭優勢”加速演變為“生存標配”,而缺乏縱向一體化能力的中小車企,將面臨更為嚴峻的生存考驗。
那么,普通消費者會因此承受更重的購車負擔嗎?短期內,車價全面上漲的可能性并不大。在激烈的市場競爭格局下,車企很難將新增成本全額轉嫁給終端用戶。更可能的結果是,由車企、電池企業等多方共同分攤這部分成本壓力。
對于終端消費者而言,感知或許并不明顯。東吳證券測算顯示,按2%稅率計,儲能電池成本提升約0.007元/Wh;按4%計,提升約0.014元/Wh。以此折算,一輛60kWh的家用電動車,電芯成本僅提高約400元。
然而,短期感知的“溫和”,并不等于長期影響的“輕微”。行業的成本結構正在發生根本性變化。那些無法自研電池、無力布局新技術、利潤率本就微薄的車企,將在新一輪淘汰賽中加速出局。新能源產業的競爭,正從“價格戰”走向“價值戰”,從“政策紅利驅動”走向“技術實力驅動”。
曹廣平則在接受采訪時指出,電池消費稅的征收,意味著油車與電車在稅負層面“同軌”邁出了實質性一步,部分實現了油電同權,但距離全面同權,仍有一段距離。
寫在最后
十一年前,當政策第一次寫下“免征”二字時,或許沒有人能想象,這個產業會走到今天的高度。十一年后,當政策再次改寫,將“免征”變為“征收”時,所有人都在追問同一個問題——準備好了嗎?
答案注定是分化的。頭部企業在算賬,中小企業在掙扎,自造電池的車企在暗自慶幸,而依賴采購的車企則不得不重新審視自己的供應鏈。當電池也開始交稅,這場關于成本、技術與生存的考試,沒有人能缺席。
新能源的潮水從未退去,但它正在改變流向。
原標題:當電池也開始交稅了